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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平安网讯 为有效遏制境内外分裂势力利用广播电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破坏,维护边境稳定,昭苏县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昭苏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安全局、广电局、文体局、工商局、边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及10个乡(镇)主管副书记为成员的打击涉上海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有效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的工作主动性,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
二是登记发证。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对全县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凡属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内的,不允许安装使用地面接收设施;凡属有线电视网络不能覆盖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使用许可证,缴纳登记发证费用,并到当地乡(镇)广播站进行登记。各乡(镇)广播站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审查。县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县广播电视局开展好审查工作。
三是控制源头。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县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点许可证的发放及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源头的控制,确保无流串销售该设备现象的发生。同时安排基层工商所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集中整治。3月10日-13日,由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广电局、公安局、安全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对昭苏县九乡一镇私接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对16户私自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拆除,扣压一非法销售点待售的接收设施一台。另外,由县公安、边防大队负责,安排基层公安、边防派出所与乡(镇)广播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全面清查、依法查处和收集违法证据工作,确保卫星电视节目健康、文明、安全播出。(完) (责任编辑:张健) |